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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)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人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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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)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

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

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《岗位简介表》(附件一)。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高新人才网(www.sndhr.com)查询。

二、资格条件: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2、具有苏州户籍;

3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4、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,是指截至2019年 11月1日前,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。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,即起算时间为2017年 11月1日前,以此类推。

5、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:(1)现役军人;(2)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;(3)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、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;(4)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;(5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本次招聘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报名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。

报考者于2019年11月11日—11月18日将报名登记表、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、身份证(正反面)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户籍证明(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)、岗位所需相应资格证书、涉及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(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)的扫描件,通过压缩包整体发送至报名邮箱, 邮件注明:应聘高新区基层医疗+岗位名称。

报名邮箱:song.yy@sndhr.com

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,多报无效,资料经资格审查后,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四、体检录用

1、按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2、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费用自理。

3、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与岗位所属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。

五、本《简章》由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)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。咨询电话:0512- 68751498。

附件一:2019年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

附件二:报名登记表

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)社会事业局

2019年11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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